您好,
我想请教一下,现在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,外方转让股权给另外一个外资企业的,是否需要商务局的批复?如果已经不再有批复程序的话,是否仅仅备案即可?不需要批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文件?谢谢!
回复: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相关事宜的办理,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。地址: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2楼商务局窗口 电话:88983020。可去现场办理或电话咨询。